投标推荐三家品牌技术文件里面需要去掉另外两家品牌吗

不需要。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所以,投标推荐三家品牌技术文件里面不需要需要去掉另外两家品牌。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