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品包装安全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食品法》只规定了那些必须印在包装上的内容,只要合法就可以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的具体要求如下: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该有标签。标签应注明以下内容:
1.名称、规格、净含量和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清单;?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四,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码;?
6.储存条件;?
七、国家标准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事项。?
专为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设计的主辅食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识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数据
《食品标识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包装内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每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本规定标注。
每种独立包装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强制标识内容不能通过销售单位的外包装明确标识的,应当在销售单位的外包装上单独标识,但外包装易于开启和识别的除外;每种独立包装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强制标识内容能够清晰识别的,相应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
第二十三条食品标签应当清晰醒目,标签的底色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阅读。
第二十四条食品标识中使用的文字应当是规范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使用的外文不得大于对应的中文,注册商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