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企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如下: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知名商标;
5.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是当事人请求认定的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对该商标的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处理商标争议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对该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