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办事处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法律分析:流程:1。打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服务大厅页面;2.选择法人办事——创业,根据账号注册登录系统;3.独立名称验证就是把自己准备好的公司名称提交给名称验证系统。同行业、同地区无重名时,可核准;4.建立并获得营业执照。申请人向设立机关提交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产权及相关负责人身份证材料,取得电子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或做广告,银行不得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