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著名商标撤销有哪些程序?
办理依据: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郑融综〔2006〕325号);2.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榕公商标[2011]220号)
处理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福州市著名商标资格:1。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福州市著名商标的;2.擅自改变或者扩大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的;3.利用福州市知名商标的声誉,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损害消费者或者用户利益的;4.伪造、涂改、出借、出租或者出卖福州市著名商标证书、牌匾等证明文件的。
申请材料:在调查期间,拟撤销福州市知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有陈述和申辩,并能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流程:调查-审批?通告
数量限制:没有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半年内。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所(服务窗口导航)
注:请点击“服务窗口导航”查看相关管辖规定、经办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及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