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狼2》的票房收入是因为知识产权还是别人的嫁衣?

《战狼2》于2017年7月27日上映,现在票房已经直奔50亿,刷新了中国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然而,在票房和商业上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战狼2》也陷入了知识产权纠纷。虽然票房直奔50亿,但知识产权纠纷成本越来越高,商标权迟迟得不到保障。不得不说,确实是一件令人担忧的事情。

《战狼2》陷入了知识产权纠纷。

随着《战狼2》的热播,《战狼》已经成为一个超级IP,受到各方关注。然而,被前投资者起诉和商标注册受阻等事件也使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进入公众视野。

看过《狼勇士》和《狼勇士2》的人都知道,《狼勇士2》是在《狼勇士》的故事结局和人物关系的基础上,对故事线索和人物关系进行再创造而形成的。

《战狼》由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原春秋登峰国际拍摄。三方曾在协议中约定,《战狼》的姓名权全部归登峰国际(吴京的子公司)所有,而武汉传奇是后来引入的二级投资方,只享有《战狼》的署名权和投资收益权,无权干涉《战狼》和《战狼》后续影片的拍摄。

《战狼》投资方之一的武汉传奇公司认为,《战狼2》制作方之一的登峰国际在未取得《战狼》名片编辑使用权和使用权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改编和拍摄,属于侵权行为。对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54.38+00万元。同时,联想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禁播《战狼2》。

原告称被告是“踢下桥”,被告坚决否认侵权。登峰公司声称从未与联想公司签订任何协议,也从未向其转让电影版权。电影《战狼》的版权应由登峰公司独家享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仍在办理中。

吴京的维权意识超强,但也防不胜防。

查阅资料后,我发现吴京其实是一个知识产权意识很强的人。

自2014起,吴京陆续申请了与《战狼》相关的商标著作权。该申请记录了包括狼勇士队的标志、吴京的签名和狼勇士队中队的队徽在内的多个标志性图案和人物,* * *申请了14项版权和57项商标。但目前申请商标的进程受到了阻碍,部分商标仍处于被审核状态。其中,《战狼》的中文商标申请屡遭拒绝,为其未来的衍生品商业开发埋下了隐患。

狼勇士2015四月上映。早在2014年7月,吴京就将作品《狼勇士中队袖标》注册为著作权人。

2065438+2005年七八月,战狼勇士2和战狼3末日屠城的文字作品已经注册(疑似剧本);

三年来,吴京陆续注册了14个文字作品和艺术作品,包括影视衍生品,主要是《狼勇士之翼》《狼勇士之翼》《狼勇士之盾》《狼勇士之表》《狼勇士之狼头》《狼牙之挂》等艺术作品。

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自然人股东,唯一持有90%股份的股东为自然人吴京,故吴京为实际控制人: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65438+2004年5月申请注册了“特种兵之狼勇士”商标。应用的类别有:35,38,41,42等。然而,该商标并未注册成功。

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于2016年5月申请注册了“狼勇士”商标。我申请了不止一个类别,但是被拒绝了。

此外,《战狼》的多种衍生品也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甚至吴京的亲笔签名也被粉丝模仿并申请了商标注册。

总之,吴京要拍出一部让观众觉得好看的电影不容易,保护好《战狼》系列成功背后的知识产权也不容易。

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意识,提前完成专利申请和产权布局是影视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免机会来了,IP爆炸,票房飙升,肥水却流向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