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验证的过程
公司设立验资程序及所需材料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核准公司名称,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起草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章程应明确规定出资额、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和各股东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在银行开立临时公司账户。
4.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和金额,分别将出资款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并以银行转账或直接现金存款的方式存入出资款。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存入投资款时,应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票据的“资金用途”栏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5.如果股东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出资。)或者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该部分实物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应当由资产评估公司或者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后的价值作为股东的投资。实物资产作价出资的,作价出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50%;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20%。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公司章程;
(3)公司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财产,需提供自有财产的权属证明;
(4)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五)股东投资款存入银行的银行汇票(支票抬头)或现金缴款单;
(6)个人股东以个人存折转账方式存入投资款的,需提供个人存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上述资料时,应当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7.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开户银行查询股东投入资金的实际情况;
8.一个工作日之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专项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