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普通商标印刷厂商标

下面这个案例可能和你哥的情况差不多——“四个打工仔因明知自己参与打假而被处罚”

重大“三打”案件霞山区鸿海塑料制品厂假冒注册商标案昨日迎来一审判决。霞山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明知并参与假冒的4名员工有期徒刑3至4年,并处罚金1至2万元。这个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假老板陈某,仍然在网上被追捕。

法院判决

四名被告被判处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霞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陈某、邓某、仙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许可,以42037949元的价格生产注册商标为“诺基亚”的手机配件,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曹受他人雇佣,为他人负责工厂的日常管理、生产、送货等工作,直接参与假冒注册商标罪。但他在整个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只接受任务,负责在厂里生产一些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配件。被告人陈X、邓某受他人雇佣,直接参与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但只负责部分工作,参与时间较短。被告人冼某直接参与销售,未参与生产。四被告人在同一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刑法》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1至20000元。

案例回放

现场检获超过90万部手机配件。

今年3月下旬,霞山公安分局临港派出所根据报案人的举报,经过缜密侦查,掌握了霞山区鸿海塑料制品厂生产假冒诺基亚手机配件的相关证据。4月14日,该所民警抓获正在生产的犯罪嫌疑人曹某、邓某、陈X等16人。现场查获标有“诺基亚”字样的手机配件90余万件,估价654.38+02万余元。这些假配件的成品,居然标着“芬兰制造”和“匈牙利制造”的英文字样。

据查,自2009年以来,“黑工厂”生产主管曹在老板的指使下,组织邓、陈×等人假冒诺基亚注册商标生产手机配件。账本上登记的假冒诺基亚手机配件约330万套,初步估价约4000万元。

目前,老板和他的妻子曹的银行账户以及他们名下的四处房产已被警方冻结,在逃的已被网上追逃。

法律解释

明知打假违法,打工也违法。

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辩称自己只是农民工,每月工资只有一两千元,不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据霞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审理查明,4名被告人均知晓并参与非法生产,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来源:湛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