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在知识产权领域,虽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都是给人以视觉效果,其侵权也有一些相似的原理,麦会。com在此提醒大家,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需要加以区分。
1,保护的对象不一样。
外观专利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艺术或装饰性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或立体造型,也可以是两者兼而有之。商标保护的对象是区分产品的标志或图案,通常以文字为主体,不涉及产品本身的形状或结构。
2.审查过程是不同的
麦会。com认为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形式比较简单,专利局会对申请的图片、模型或者样品进行审查,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就可以通过。对商标的审查比较严格,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对一个商标的文字、图形、含义进行审查,中间会有三个月的异议期。在此期间,如果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该商标可以注册。
3.保护持续时间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不得续展。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10年,期满可无限期续展,每次续展时间为10年。
4、侵权认定标准不同。
麦会。com提出,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整体视觉效果相似,则构成侵权。如果被控标记与商标相比有可能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构成侵权。
5、保护的意义不同
麦会。com提出设计不仅要有差异化,还要和产品的实用性相匹配。而商标则通过显著性和可识别性来区分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不同来源,从而在商业竞争中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6、法律严格程度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需向专利局提交即可。经初步审查无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商标必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并经核准注册,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麦会。com认为对商标的审查比外观设计专利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