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和支付的规则是什么?

随着21世纪的到来,互联网并不是渐进式的发展,软件开发者和开发的软件越来越多。各种开发的软件都有。对于开发者来说,需要付出努力和汗水,所以需要先注册才能保证版权的唯一性。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和支付有哪些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和支付的规则是什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停止软件著作权登记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称,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07年4月17日起停止收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人将免费注册他们的作品。根据通知,4月1日前发出的缴费通知的注册和查询申请,只能在按现有程序完成缴费手续后才能受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从4月1日起不再发布注册和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注册和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4月1前发出的缴费通知的注册和查询申请必须在8月31前完成,逾期将终止缴费。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院、高检院、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通知: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中央设立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商标注册费标准降低50%。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注销手续。上述以前年度欠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额收缴,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或者减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其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相关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自理事业单位的相关支出,由其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支出解决。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资金保障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报送财政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实行目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收取范围和标准或者另行收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需要取消、停征或减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