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和123分别是什么商标?

第十四类不属别类的贵金属及其合金、贵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金属的物品;珠宝、宝石;时钟和计时仪器

1401贵金属及其合金

1402贵金属盒

1403珠宝、首饰、宝石和贵金属纪念品

1404钟表、手表、计时器及其零件。

给…作注解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金属,不属于其他类别的贵金属制品,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手表。

这一类别尤其包括:

-第一珠宝(仿制珠宝、贵金属珠宝和宝石);

-衬衫袖口的纽扣和领带上的别针。

这一类别尤其不包括:

——按功能和用途分类的贵金属制品,如供画家、装饰家、印刷家和艺术家使用的金属箔和金属粉(第二类),

牙科金汞合金(第5类)、带刀、叉、勺的餐具(第8类)、电触点(第9类)、金笔尖(第16类)、茶壶(第21类)、金银线刺绣(第26类)、雪茄盒(第34类);

-由非贵金属制成的艺术品(根据其原材料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