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是什么?
从1983开始,每年的3月15,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型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展示他们的巨大力量。这些措施包括发布新闻稿和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会做些什么来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资料或消费刊物。组织消费者权益演讲,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维权歌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消费者保护知识竞赛或开展“一年中损害消费者利益最严重的事件”评选活动;奖励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者教育讲座;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志愿服务。
[2]我国自1987以来,每年3月5日,15日,全国各地的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以促进全社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注和支持。“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已成为一项社会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
[编辑此段]中消协近年来的“年度主题”
自1997起,中消协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年度主题”活动。
所谓“年度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消协历年的主题是:
1997:诚信反欺诈
1998:针对农村消费者
1999: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确理解消费。
2001:绿色消费
2002:科学消费
2003年: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和权利保护
2005年:健康和权利保护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消费和谐
2008:消费与责任
2009:消费与发展
3.15的由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3月的15定为198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择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3月1962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演说》,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者安全的权利;获得消费信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诉诸法律的权利。
从1983开始,每年的3月5日,15,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型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体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展现消费者的力量。
[编辑本段]3.15和3.15标志的由来
从65438年到0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等五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非政治性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现已迁至英国伦敦。目前,其成员有来自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
“3.15”“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日”。1983,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护、获得产品正确信息、自由决定选择、要求赔偿和保障健康环境的权利。
中消协于5438+0984+02年6月在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监督商品和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方位社会团体。其宗旨是:监督商品和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9月,1987,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正式成员。从今年开始,每年3月15,中消协和地方各级协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以多种方式介绍消费者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益;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00年“3.15”标识期间,中消协推出了“3.15标识”。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各行业重点企业的认可和证明,其商品和服务质量优良,受消费者协会监管。任何使用“3.15标志”的产品申请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审查程序,以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识”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为上层图形,并增加“3.15”字样。这个标志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能够履行承诺:即发生小消费者权益纠纷时,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整意见,避免小纠纷久拖不决。
中消协推出“3.15标识”的目的有四重: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消费者权益纠纷,使消协更好地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第二,它是优质商品和服务的证明,便于消费者选择最好的;三是通过使用易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有效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第四,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编辑此段]3月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促进各国(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15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自1983以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和相关组织每年都会在3月15日举行大型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权利,展示消费者的巨大力量,以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编辑本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现实意义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其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促进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1983,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15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开始,每年的3月15,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型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展示他们的巨大力量。这些措施包括发布新闻稿和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会做些什么来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资料或消费刊物。组织消费者权益演讲,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维权歌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消费者保护知识竞赛或开展“一年中损害消费者利益最严重的事件”评选活动;奖励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者教育讲座;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志愿服务。
我国自1987起,每年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以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支持。“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已成为一项社会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
【编辑此段】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什么要定在15年3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15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3月1962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总统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演说》,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权;有权获得正确的信息;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权提出消费者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被视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推动国际消费者保护活动。
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起源于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兴起。它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二战后,各种消费者组织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立于1960。
目前,全球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与此同时,世界范围的消费者保护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各组织的关注。国际消费者联合会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的顾问和联络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并参与相关会议和政策制定。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消费者保护准则》。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日本是较早通过系统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之一。日本于1968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对消费者自我保护、防止哄抬价格、抑制通货膨胀等作了详细规定。
印度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必需品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法》、《药品法》、《商品重量法》等。印度中央、邦和县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处理消费者投诉。
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包括行业标准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价格监督法。
美国消费者联盟成立于1936,现拥有258名员工。有三个倡议办公室代表消费者就立法、司法和法规的制定发表意见。
中消协于9月1987加入国际消费者联合会组织后,每年3月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组织全国消费者举办大型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编辑此段]今年(2009年)是哪一个“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首次指定,目的是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其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促进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962 3月15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总统演讲》,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权;有权获得正确的信息;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权提出消费者意见。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被视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样一个日子,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引起国际关注,推动消费者保护活动。
从1983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办各种纪念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新闻稿,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宣布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企业关注消费者权益;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
如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已经成为一项社会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
今年是第26个“3.15”消费者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