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司通在中国的商标侵权诉讼以和解告终。

普利司通株式会社(社长:荒川赵四)发布了其在中国商标侵权诉讼的如下结果:关于山东三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泰”)生产销售的轮胎使用与该公司商标近似的“ROCKSTONE”的商标侵权诉讼,已于2008年6月+2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山东三泰承诺停止生产销售。此前,为防止货物流向世界其他地区,普利司通对山东三泰在荷兰的销售机构HeuverBandenGroothandelBV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于2008年6月达成和解。此外,普利司通公司于2007年9月向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起诉杭州普利司通橡胶有限公司使用与我公司商标相似的“BRIDGESTEEL”生产和销售输送带造成商标侵权。去年底作出的判决认可了我公司的主张,下达了停止使用“BRIDGESTEEL”和“Priesty”商标、销毁模具、停止使用“Priesty”作为公司名称的命令。普利司通希望将顾客的安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曝光或提起诉讼的方式,严厉处理此类商品或服务的仿制行为,从而维护和提升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