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侵权赔偿标准?
视频侵权也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有三个: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计算的,侵权人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复制品发行数量的减少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是上述两个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的结果;2.难以计算实际损失的,也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计算;3.实际损失和侵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可以计算双方约定的赔偿金额。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判决。
一、如何界定视频侵权
未经视频权利人同意,发布视频,使用他人视频,但未按照规定支付权利人报酬的;或者未经权利人同意将其作为自创视频进行传播,属于视频侵权行为。
二、版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临摹、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暂时许可他人使用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客体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该作品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公开复制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通过投影仪、幻灯机等技术设备;
(十一)播放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重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播放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拍摄音像作品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通过选择或者整理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被告未经许可涉及play online的视频作品和产品,且无其他参考因素时,每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漫画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3万元;每部微电影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654.38+0.5万元;综艺节目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4000元;其他短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2500元;每件录像制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