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有哪些程序,商标许可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刊登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公告。注: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被许可人使用一个以上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数量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只能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其他申请应当提交合同副本,并注明原合同所在地。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但只能提交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副本。5.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被许可人将注册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的,应当提交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向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上述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已在商标局备案,许可方在办理新的分许可备案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在多次分许可的情况下,许可方在办理分许可备案时,应提交从第一次许可到当前许可的商标的合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6.商标转让申请未获商标局核准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备案。7.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补正。许可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进行补正,并连同补正通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商标局。8.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在约定的时间和条件生效,就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向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者法院、仲裁机关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备案。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二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内容有: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名称、许可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1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局将相关文件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12.申请变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应当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需要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