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有期限吗?
有时间限制。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既然是从合同,就应该在主合同签订之后签订。因此,申请书和质押合同中所写的质押登记期开始日期不能早于主合同签订日期,质押登记期开始日期以实际进入日期为准。为保证双方利益,申请书和质押合同中所写的质押登记截止时间应晚于或与主合同截止时间一致。
质押登记到期前存在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的,可以申请质押登记延期。此外,注册期限的截止日期应在商标的有效期内。主合同期限晚于商标有效期的,提交质押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知悉通知书》。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担保法》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或者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