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政府为适应WTO设立了哪些部门?

2003年3月,商务部新成立。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其部分职能并入新成立的商务部。2003年3月,商务部新成立,成为国务院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

商务部的成立标志着内贸和外贸由统管模式向统管模式转变,顺应了世界潮流和我国贸易发展的需要。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成立于2003年,是国务院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商务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

1948年9月26日,为加强华北解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和政权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生活,调动群众积极性,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中央正式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华北解放区最高人民政权机关,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奏和雏形。

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作为政府下设的正部级职能部门,除了本身的行政工作外,主要负责华北地区的内外贸易。

例如,从2月1948到4月1949,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颁布了一系列综合性的经济管理法规,包括工商登记管理、对外贸易管理、税收征管、商标注册管理等法规。比如《华北工商申请工商注册暂行办法》、《华北对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华北外汇暂行办法》、《华北公营企业工商所得税规定》、《华北商标注册暂行办法》和《华北商标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商业历史-商务部的机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