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上海市嘉定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获得市批准。简介:

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科技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培育一批名优企业,打造一批名牌,造就一批名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行动计划》进行了修订。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优势大、科技含量高、市场份额大的小巨人企业。 从而辐射和带动全区企业向产业链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

(2)工作目标

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群形成产业特色。发挥强势产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从根本上提高我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培育10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在国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小巨人企业。

(3)具体目标

通过培育和扶持,到2008年,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小巨人企业达到70家;到2010年,达到1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小巨人企业2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1)在嘉定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上一年度缴纳的地方税收一般不低于654.38+0万元,具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和良好的融资信誉;

(三)企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高的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

(四)企业实行现代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A级信用企业评定;

(五)工业企业每年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活力,成长性良好,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六)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左右,销售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过几年的滚动培育,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能达到2亿元以上,每年科研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调整富民区推进小巨人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力量,加强小巨人计划的组织领导,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分步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各镇街、嘉定工业区、聚源新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团队,推动小巨人计划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实施。

(二)加强服务,搭建平台

1.搭建信息咨询平台。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政策咨询服务,让企业充分及时了解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等信息。

2.搭建产学研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组织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不定期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引导和鼓励企业“产学研”联盟。

3.搭建中介服务平台。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4.搭建综合创作平台。建立健全扶持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推荐机制,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品牌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和申报等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发现一个,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三)加强培训,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行业类别,开展分类辅导和培训,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升企业产品和商标的内在价值以及专利产品或技术开发的质量。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1.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争创品牌、做行业小巨人的意识。引导社会、企业家和创业者重视自主创新、培育核心技术和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各行各业争做行业小巨人的氛围。

2.开设宣传栏,宣传小巨人计划成果,大力宣传嘉定名牌、名企、科技创新。通过成果展示、公益广告等方式,扩大本地区名牌产品、专利产品、驰(著)著名商标的影响力,提高嘉定区小巨人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五)加强考核,优胜劣汰。

按照培育条件和要求,加强对列入小巨人计划企业的考核,对下一年度年度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良好的企业继续给予支持;淘汰未完成的年度经济技术指标。

第四,配套政策

(1)设立扶持基金。区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专项资金设立“小巨人计划扶持基金”。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建立相应的专项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行业小巨人。

鼓励和支持的重点:

1.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并被认定为国家、市、区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可以主导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

2、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究或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现专利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和专利技术的二次开发项目;承担国家、市重大科技项目或国家、市政府启动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产业升级项目。

3.已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上海市名牌产品和国家或市级示范企业。

4.企业消化吸收引进的核心技术,再创新;与本地区的企业、大学或科研单位联合建立R&D中心或实验室,以各种方式促进技术、人才和信息的合作与交流。

5、企业为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提高产品能级、扩大市场品牌效应,引进国家级行业专家。

6、农业企业生产的农产品通过有机、绿色和市级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优质高产农业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取得成效;列为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的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专业合作组织。

7、通过改造,实现星级升级,被评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被评为中国旅行社百强;被评为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

8.国家或市级行业协会认定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服务业企业。

9、企业销售、税收等方面增加明显,为当地做出较大贡献。

相关职能部门鼓励支持的企业或项目,由区推进小巨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区推进小巨人计划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二)实施政策倾斜。重点关注纳入小巨人计划的企业,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企业可优先申报国家和市级科技支撑计划;优先申报建立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认定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优先推荐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鼓励人才引进。切实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服务,积极鼓励企业培养和广泛吸纳高级技术人才、特殊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视野的科研骨干和自主创新的领军人才。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加强对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跟踪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切实保障小巨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5)鼓励品牌引进。加大国内外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企业引进力度,对入驻嘉定的品牌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引进品牌企业成绩突出的镇街,在年度考评中给予加分。

(六)表彰奖励。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支持、鼓励、激励企业成为行业小巨人。对当年列入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授予“嘉定区小巨人培育企业”荣誉称号;对综合指标排名前列的小巨人企业授予“嘉定区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向做出突出成绩的小巨人企业推荐市级奖项;授予小巨人企业优秀经营者荣誉称号。同时,对推动小巨人计划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