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的区别;

1.本质上不同。商标争议的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的实质是对初步核准商标的社会异议。

2.申请人不一样。争议方是特定的,即他必须是在先注册人;异议人不特定,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3.提交时间不同。争议是在争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即《商标注册证》颁发后五年内提出的;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后三个月内提出的,即在商标公告中刊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止通过商标管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