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一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第一个特点是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未经权利人许可,其他人不得行使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的成果,是智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这种智力成果不仅是思想,而且是思想的表达。但它不同于思想的载体。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的专有使用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其归为物权。第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类智力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一切智力活动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依法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形财产,但不同于属于实物产品的无形财产(如电)和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它是人类智力活动(大脑活动)的直接产物。第三,知识产权的好处既有经济的,也有非经济的。这两个方面是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因此,知识产权不同于人格权中的相邻权和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上的)。第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效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依据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但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议除外。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权利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