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的历史和文化。
相传唐代长安有一姓范的人家经营腊肉,清朝光绪年间(公元1904年),祖籍陕西蓝田县的范炳仁在安南门的芦金石巷(今芦荡巷)经营腊肉。有人说这是唐代范的真传。有人说这是姓氏的巧合。1926,范炳仁将在京做厨师的儿子范凤祥叫回Xi安参与店铺事务,并在店铺名称中使用了儿子的别名“茂春”,命名为“一茂春”。从那以后,“一毛春贾凡腊肉”的牌子就挂上了。根据该店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核准注册,并于上半年1995向“一毛春贾凡腊肉店”颁发了《商标注册证》,该店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