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延误、损毁、丢失如何索赔?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当面验收。收货人或代理人有权当面验收。

总之,对于快件,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违法。快递员要将快件放在代收点或代收柜,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损失索赔。

《条例》规定,用户的快件因缺少内件造成延误、丢失、损毁的,可以向商标、品牌名称、快递运单所属的企业或者实际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此外,《条例》还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对保价快件的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应当依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快递的投递方式和规定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也能有维权意识。

在这里,边肖想说,在处理“收货人-快递员-快递员”的关系时,要理解快递员的辛苦。比如偶尔的耽误要理解包容,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