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品牌销售,工商局查过,没有营业执照。
一是无照经营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商标侵权,违反了《商标法》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说明供货者。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