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

-泰山管理处

工作职责:

根据《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泰安市泰山行政执法局的通知》(泰安委119号)的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山风景名胜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字2004142号),为切实解决泰山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泰安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泰安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依法行使风景名胜区管理、文物管理、林业园林管理、旅游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使风景名胜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地质、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价格管理、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权力。

内部(下属)单位:

综合科、执法监察科、机动执法大队、行政区执法大队、泰山景区投诉处理中心、门票稽查队。

旅游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宣传促销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营销的研究、策划和实施,具体承担景区旅游节庆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根据委托和授权,负责风景旅游行业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景区与国内外各大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景区内导游旅行社和旅游企业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具体负责景区现场游客服务管理,指导投诉处理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的工作,承担游客量和游客问卷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负责景区旅游产业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景区内的旅游安全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下属)单位:综合接待部、市场部、质检室。

泰山票务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泰山景区票务管理,包括收、存、发、销、检、检、票统计分析、票款收取。(二)负责办理泰山旅游许可证;(三)负责泰山景区道路交通和旅游客运管理工作,包括路政管理、交通执法、交通安全管理、车辆调度和旅游运输;(4)负责泰山景区车辆封闭运行管理,包括各类进山车辆的管控、现场管理和接待服务;(五)负责进出景区游客的管理和现场服务;(6)负责天外村、桃花峪游客中心的管理及辖区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设施管理、秩序管理。(七)负责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票证的销售和理赔的协调处理。(8)负责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属)单位:办公室、财务部、客票管理部、接待服务中心、天外村路交通客票管理站、洪门客票管理站、桃花峪交通客票管理站、天柱峰客票管理站、天外村广场行政执法大队。

博物馆

工作职责:

泰安博物馆是一套机构,有两块牌子:一块是博物馆,一块是泰山景区岱庙管理处。博物馆主要履行市级博物馆的三大职能:收藏、宣传和研究。岱庙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保护资源、管理景点、发展旅游业。

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

泰山信息中心是泰山管委会围绕“资源保护数字化、管理智能化、产业融合网络化”的目标,为完善双遗产保护、景区管理、发展旅游,实现真正的“网上景区”、“智能景区”、“平安景区”体系而设立的单位。主要功能如下:

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化的政策。

2、研究制定景区信息服务业的长远战略、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

3.引导景区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

4.收集、处理、分析相关景区管理信息,为市管委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5.承担景区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项目的组织建设任务,为各委、局、行政区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环境和服务。

6.管理和维护计算机局域网和泰山网站,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承担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管。

7、负责制定景区信息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和信息管理办法;参与风景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联系上级相关信息部门,参与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培训;承办证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各级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3.承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景区各部门和大金口乡交办、转办相关信访事项,监督检查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4.协调处理重要的跨部门来信来访;应急协调处理北京市、省市群众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

5.检查、指导、协调景区各部门和大津口乡的信访工作;参与本单位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负责组织实施全委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总结推广信访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组织实施信访下基层活动。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把上访变成下访。

7、负责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8.负责协调景区各部门和大津口乡做好群众权益保障工作。

9、依法受理信访案件进行复查。

10,加强全委信访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

11.完成景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疾病

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划、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负责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和注册工作;负责景区内的食品卫生;组织和指导预防接种、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开展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控制工作;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领域的疾病监测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山东省泰安泰山风景名胜区大津口镇党政工作机构

党政办: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等党务工作;做好老龄和老龄工作;负责机关、* *共青团、妇联、武装部、工会等工作;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检查、监督和协调其他办公室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生办牌子):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双拥、扶贫、优抚安置、优抚、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搞好村级政权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做好本乡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医院和乡村医疗组织;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科技应用、文化娱乐活动。

村镇建设管理处(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全乡村镇的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执行土地、环境保护和爱国卫生法律法规,搞好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搞好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全乡普法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和实施;协调农业、水利、畜牧、农机、管理等工作,做好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开发;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第三产业发展;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对外贸易和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各种经济统计。

商业工作组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林、水利、畜牧、农机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和附加值;开展农民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咨询服务;做好农业经济统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建设的招标、监理、质量和安全。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乡镇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农业税征收管理、支农资金发放和回收;做好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支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乡镇资助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科学知识;开展计划生育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培训村级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提供生殖健康和产前产后保健咨询;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台帐。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群众文化工作,组织辅导业余文化活动,培养业余文艺人才,挖掘整理文化民间艺术;搞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建设;做好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和通信报道工作。拟定全镇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开展旅游产品开发和促销等活动,承办各级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

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乡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负责年度招生计划和教学管理;指导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监督检查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国土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利用中的资源调查、勘探和咨询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地开发,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组织协调处理权属纠纷。

台山市森林公安分局

工作职责:

森林公安局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泰山林区的社会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检查泰山森林防火。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负责查处盗伐、滥伐等危害野生陆生动物和珍稀动物的刑事案件;

3.根据《森林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负责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秩序,保护森林资源。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治安处罚法》第91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治安管理处罚权;

4.根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森林安全管理,依法行使违反森林防火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5、实施本单位的质量和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根据相关程序,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台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以下简称森防站)和泰山风景区研究所成立于1983。它们是泰山景区下属的专职机构,承担着泰山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等职能。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科学防控、促进健康”的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抓好森林卫生、林业重点有害生物防控和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保护,重点强化预报、生物防治、植物检疫、科学研究等措施,完善监测检疫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提高灾害防控水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构建自然与文化、环境与人的和谐发展。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

工作职责:

根据泰北[2004]12号和泰北[2008]21号,泰安市公安局泰山风景区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县级公安机关的职权;掌握和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信息,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的对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公安侦查,查处所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组织派出所依法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景点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依法核准名称,确认市场经营者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事项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带头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中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负责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行政许可,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六)组织相关服务领域的消费者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指导本系统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七)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参与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实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八)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知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负责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和正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制定本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广告监测机构开展广告内容审查监测工作。

(十)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示范合同;监督管理消费合同格式条款;对合同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利用合同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对经纪人进行执业登记和验证。

(十二)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

(十三)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和全面保护。

(十四)指导工商领域相关社会组织的工作。

(十五)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景区税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2、负责景区范围内的税收征管。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