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的好处

版权保护可以有效防止侵权盗版,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著作权法的深入实施,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版权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

版权保护不仅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而且改善了我国版权保护状况,不断优化版权生态环境,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版权局建立了17个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和基地,10个国家版权示范城市,74个国家版权示范单位,24个国家版权示范园区。同时,对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不断考察,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为3567415亿元,占全国GDP的6.87%。三年后的2015年,这个数字已经突破5万亿元,达到5005414亿元,占全国GDP的7.30%。这组数据表明,我国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正在逐年上升,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扩展数据:

中国版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东方大国。早在南宋时期,印本中就出现了“不得翻印”、“版权所有”等字样。1910年,清朝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首次进入法律体系。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和后来中华民国政府制定的著作权法一样,是一纸空文,未能通过。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到来,新中国的版权事业也开始了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建立,著作权法的起草就提上了日程。

1955成立了以新中国第一任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为首的著作权法起草小组,制定著作权法。从65438到0957,完成了《出版物著作权保护暂行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搁置了24年。

1979 1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同志率中国政府高级代表团访问美国。中美谈判《中美高能物理协议》时,因为美国提出的版权问题而陷入僵局。中央领导意识到版权对外开放是个大问题。

1979年4月,一份关于起草著作权法和申请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的报告送到了中央委员会秘书长、宣传部长胡耀邦手中。胡耀邦同志作出批示:“同意报告,请迅速开展工作,组织队伍,起草著作权法。”中国著作权法起草工作重启。

经过10年的艰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990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于6月1991日起施行。随后,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对其进行了修改,2001和1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

著作权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十七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正是党和国家的这些重大决策,推动了版权制度的完善和版权事业的发展。

人民网-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