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诉讼是如何提起的?
商标行政诉讼是如何提起的?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商标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是司法机关解决商标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活动。(1)商标持有人对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并进行审查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起诉状副本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送达被告。(3)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四)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决定停止执行的。(5)依法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作出以下不同裁定:1。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滥用职权等。,判决将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可以判决被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予以维持;3.被告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判处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商标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所有涉及财产权的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2)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下列七种行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使用该商标的商标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未使用注册商标的;3.将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4、商标的使用属于《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罚款;6.销毁有毒、有害、无用的商品;7、封存或没收商标标识。商标行政诉讼的提起肯定需要一定的法律条件,当事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双方争议的原因来解决,因此应积极实践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