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合同)备案

武汉凯旋门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管理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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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委托管理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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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托管模式和范围

第1条托管方式: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凯旋门酒店,乙方收取托管费。

第二条托管范围:位于武汉市徐东大街31号的凯旋门酒店全部经营性资产及附属资产,包括44700㎡的建筑物、设施及生活设施。

第二章:羁押期限

第三条保管期限为十年,自2005年7月30日至2065438+2005年7月30日。

第三章:托管费和经营目标

第四条托管费

乙方收取的托管费由两部分组成,即营业额的3%和营业利润的2%。

“营业额”指托管后乙方实际经营所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之和。

“营业利润”是指在国家会计政策规定的利润表中,扣除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税、财产保险等非经营性因素计算的所得税前利润。“营业利润”仅用于计算乙方的托管费,酒店的实际财务记账和财务处理仍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正常进行。

第五条托管费的支付

托管费的支付采用“月预付,年终结算”的方式:

每月(6月65438+2月除外)按当月实际营业额的3%提取托管费,并于次月6月10前从酒店账户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托管费每财务年度结算一次,年度托管费未支付部分经双方认可后于次年65438+10月31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每天将收取0.5%的滞纳金。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经营目标是:

2005年是试运行年,不考核经营目标。乙方应按营业额的4%计提托管费;

2006-2008年,年营业额为6800万元,“营业利润”为1980万元。

自2009年起,业务目标将每三年调整一次,作为本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经营目标的调整可以适当提高,但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通货膨胀指标。

第七条营业日期。营业日是指乙方入住的酒店正式欢迎客人消费的日期。该营业日期也应由双方书面确认,即乙方的业绩从该日期开始计算。

第八条经营范围和经营目标的调整

有条件的可以调整业务范围。调整业务范围的程序按10、20、21条操作。

当预计经营范围的调整将导致年营业额超过65,438+00万元时,经营目标即年营业额指标和年营业利润指标将相应调整,并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年营业额在654.38+00万以内变动的,经营指标不作调整。

同一栋楼的物业管理原则上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因其他原因未能经营或放弃经营,与酒店经营成本相关的部分,如设备运维、安保、公共空间经营成本等。,应在“营业利润”指标中相应减少。

第四章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九条甲方拥有武汉凯旋门酒店的所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权了解和监督乙方的经营情况。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凯旋酒店的财务统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说明。

第10条甲方以董事会的名义行使酒店的经营权。审批乙方提出的年度财务支出预算,拥有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或新增设备设施的决策权。

第11条甲方提供的武汉凯旋门酒店硬件条件已初步达到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尚未达标的应尽快达标。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武汉凯旋门酒店在产权和经营权上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法律障碍或甲方债务及其权益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13条甲方应提供良好的酒店经营环境,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文化许可证、公共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协助乙方处理外部矛盾。

第14条甲方为酒店管理人员及员工提供生活设施,包括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两室一厅商品房10套,食堂、宿舍、澡堂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以及员工必要的文化娱乐场所。以上生活设施应在酒店内或酒店附近解决。

第15条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开办费,按时足额提供正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第16条在托管运营期内,甲方应根据酒店装修的正常折旧和行业市场的变化,每3-5年进行一次适当范围内的室内装修改造和翻新。甲方提取酒店年营业额的2%作为装修基金,以保证酒店装修和维护所需的资金。

第17条甲方有义务向第三方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8条乙方对其托管的酒店拥有完全的管理权。乙方无权处置管理的酒店。

19条人员。除第11条约定的人员外,乙方拥有完整的酒店人事管理权。甲方招聘的现有酒店员工(服务员、各级经理)全部由乙方返聘,定岗定薪。

第二十条酒店财务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乙方有权自主支配。如果工作需要超出预算,可以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董事会申请批准后实施。

乙方有权决定酒店正常经营所需的购置,以及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设施的更新或添置或其他处置。

营业外支出65438万元以下由甲方副总经理签字批准,654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甲方董事会代表批准。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设施改造或新增或其他处置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乙方报甲方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1条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正式提出本协议未明确的业务事项,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乙方在此时间后未给予明确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义务保证其经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承担任何因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的原始经营行为而导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对乙方托管业绩造成的影响应在托管费的计算中予以消除。

第二十四条商标和名称。酒店对外名称为“武汉凯旋门华天酒店”。酒店统一印制带有“华天”商标和标志的宾客用品、文具用品、菜单和广告。托管经营期间,乙方不单独收取商标、名称使用费,甲方不收取乙方商标、名称的推广费、宣传费等任何费用。

乙方发起托管时,酒店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名称。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的酒店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同行业、同星级酒店。

第二十六条除因甲方责任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外,乙方应在正常营业年度内实现双方在第六条中约定的经营目标。

若乙方连续两年未完成两项指标,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其中一项指标,甲方有权提出协议终止托管。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于每年年底前15日内,向甲方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供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和预算报告;每年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供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报告和经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在托管经营期间,未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贷款、投资或担保。

第六章奖励与罚款

第二十九条裁决和罚款

乙方超额完成年度营业额目标的,除按实际完成的年度营业额收取托管费外,还应计提超额部分2%的奖励。超额完成“营业利润”指标的,按超额部分的5%计提奖励。

如乙方未完成年度营业额目标,将按差额的2%进行罚款;未完成“营业利润”目标的,处以差额5%的罚款。

罚款从保管费中扣除。

年营业额指标和“营业利润”指标独立考核,即两个指标都超过就奖励,两个指标不一样就惩罚。如果其中一个指标超过,另一个指标不同,超过的指标奖励,差异的指标罚款。

第七章转让

第三十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酒店的资产或股份,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尽量不影响酒店的正常营业。对于甲方转让的酒店资产或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31条酒店资产或股权转让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甲方应协调受让方和乙方的关系,继续由乙方全权保管酒店。如受让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托管,除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当年托管费外,甲方还应负责一次性补偿乙方去年酒店托管费的50%,然后终止协议。

第八章协议的移交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移交

本协议正式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双方* * *将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可继续使用的材料和物资等资产进行现场清点,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正式移交。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正常折旧以外的资产损失或挪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两年未达到年度营业额目标或营业利润目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管理的协议。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管理的协议:

1.甲方未能满足本协议第12条的要求,导致酒店装修档次和规模无法满足乙方的经营要求,或因托管资产的法律障碍、甲方债务纠纷或第三方权益纠纷而无法正常经营。

2.甲方未能满足本协议第13条的要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另一方。

第三十六条除非发生第31条、第33条、第34条规定的情形,在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履行停顿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不可避免或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无法履行、延期或部分履行的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认可的),以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章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下列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正常管理酒店;

2.酒店硬件水平达不到国家四星级标准;

3.甲方严重干涉乙方的经营权;

4.甲方在调整经营指标时,不顾市场情况,故意提出过高的指标要求,双方无法协调。

5.因甲方相关债务、抵押、担保或其他法律关系出现危机而导致酒店无法正常经营时。

第三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乙方违法经营管理。

2.乙方连续两年未达到约定的年营业额和营业利润目标。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酒店名义对外投资、贷款、担保、抵押。

第四十条违约责任

除非出现第九章中的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反第十章,守约方除终止托管协议外,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违约索赔以违约金的形式执行。违约金为人民币654.38+0万元,即乙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654.38+0万元。

此外,如果给对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提出经济索赔。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的工程改建、扩建、功能调整、物品代理不适合第三方经营的,在解除托管协议时不成为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章XI协议争议的解决

第41条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湖南华天酒店有限公司签署。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