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厂设备销售合同

选定5份工厂设备销售合同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知道现在合同是什么样的吗?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精选的工厂设备买卖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厂设备销售合同条款选编1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需求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买卖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价格和交付时间。

发货(提货)时间为165438+10月30日前20__年。

第二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第三条:交货地点:买方工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运费由买方承担,货物到达买方工厂前,供方找车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付款,现金结算。价格会随着钢厂的价格涨跌。月底钢厂价格每吨只涨50元,货到后付款。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钢厂给予供应商的所有优惠政策,供应商都应享受)

第六条:质量和技术条件应符合制造商的现行标准;产品异议时限:买方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如果买方不能正常使用,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提交书面和实物证明,将报告给制造商,然后钢厂将协助处理和赔偿损失。

第七条:称量方法和交货公差应符合制造厂现行规定,不得超过增减条款的千分之三。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供方货物全部到达需方工厂,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原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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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设备销售合同选编2买方(甲方):协议编号:

卖方(乙方):签署日期: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主体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详见甲方月度采购订单,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送货、售后退货等服务。

第二,供应价格

1.在相同型号的商品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最低的优惠价格。具体价格见清单。

2.价格调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3.交货时间:一般交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甲方在订单上要求的时间。如果甲方有紧急的货物订单,所订购的货物将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数量交付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数量。如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给予价格折扣。五、付款方式每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上月实际发生的金额提供甲方签字的发票和送货单,经甲方确认后每月结算一次..

不及物动词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装产品,不允许有替代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七。其他服务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货物或提供的货物有缺陷,则每次承担。

元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诚信条款乙方不得因业务、结算等事宜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宴请客人、赠送礼品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货物或其他利益,否则无论金额大小,乙方均须承担10,000元人民币或乙方与甲方之间业务总额%的违约金(以较高者为准)。甲方也有权终止合同。

X.其他协议

1.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2.本协议自加盖公司公章(含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名时间:

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和价格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文本中因以后的规划或设计变更而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均应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合同保证金后生效。

第三,货款

1合同签订后3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的定金,即人民币元,该款项支付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计划时,并将自动转换为计划付款。

买方根据自身需要,在交货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卖方需要预定的产品(按表中电梯号和楼号),同时将该批产品设备总价的30%汇入卖方账户作为预付款,卖方确认付款后安排生产。双方约定发货时,买方将预定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至卖方账户,卖方收到货款后发货。

如果买方以银行本票支付,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天发货;如果通过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卖方将在银行确认付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货。

如果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日期后60天仍未付清货款,卖方可视为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或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根据第号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95)088号文规定,将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者的,销售者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是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订货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产品使用方的名称和地址。设备付款发票由开具,运输保险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付日期

1卖方应在收到合同规定的每批产品的应付款和进度通知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将该批产品交付给买方。

2如果卖方未能在一定期限内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能确认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设计,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收到预付款的时间或确认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设计的时间(以较晚者为准)而延长。

动词 (verb的缩写)交货地点

上海闵行江川路811号。

不及物动词交货方式

卖方将处理托运货物,并通过公路运输到买方现场:“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卖方保证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包装合理。

买方收到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雨、防潮、防盗和防强光的储存措施,以防止任何损坏、丢失和损坏。

八、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和商务设计图样,交货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本合同中的商标电梯产品是根据GB7588-20_《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照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制造。

卖方安装的产品的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起18个月。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电梯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单位进行。买方或用户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卖方对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负责。

5 .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用户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如果由于非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卖方将不对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产品的缺陷,被更换零件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在产品投入使用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提供的用户指南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并遵守。

为了防止废弃印刷电路板流入市场,保护用户利益,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必须更换为旧电路板。

九、产品质量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后)。

除卖方安装电梯产品外,买方应在收到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就产品包装损坏或数量短缺向卖方提出书面索赔,并附上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如果买方迟迟不提出索赔通知,则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填补或更换缺陷。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应根据国家相关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X.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或买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部分每天按总付款万分之四的比例计算。上述违约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支付的唯一可预见的赔偿金,此类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根据合同应继续履行的义务。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未能交付货物,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视为自动退货,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就不能交付部分或退货部分向守约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守约方超过违约金的直接损失。

XI。其他人

1如果买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合同产品,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从31日起,买方按以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保管费:上海三菱牌每台60元,日本三菱牌每台120元,保管费在卖方发货前支付。买方支付仓储费后,产品质量保证期延长。

2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货之日起转移。但无论如何,如果买方在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的情况下提货,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卖方,买方不能单独转让和处置。

3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签订编号为AZ-1的产品安装合同。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选项以“√”和“×”标注。“产品规格表”由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签署本合同时,如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在“约定事项”中约定,并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原条款,双方应另行签署“合同修改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7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商务设计方案、委托运输、保险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如果买方自行对合同产品进行附加装饰,装饰设计方案应由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0如有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另有约定。

工厂设备销售合同选编4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家: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主题事项

(1)产品名称:

(2)规格和型号:

(3)数量:

第二条质量和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

(2)技术标准:

第3条付款

(1)交货方式: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第4条价格和付款

(1)合同价格: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第5条包装

包装标准:

(2)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如果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其他后果,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运输

(1)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2)货物承载:

(3)卖方应承担其交付给承运人的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和丢失的风险。

(4)卖方按约定交货后,买方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1)保险范围:

(2)保险方法:

(三)保险承诺:

第八条验收和安装

(1)检查和验收

验收应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为依据;买方应在货到后天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由双方签字确认;买受人逾期未验收的,视为合格。如果货物验收后不合格,买方应在天内通知卖方更换货物。

(2)安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天内完成货物(产品)的安装和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的正常运行。买方应在安装和调试期间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完工书。但并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和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3.在联合运输试验完全达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完成所有货物的最终验收;

4.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如果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的错误,导致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买方的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如果在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双方因安装技术和货物质量而产生分歧,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条质量保证

(1)以合同价格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自货物验收之日起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在质保期内,如因卖方责任造成货物停运,质保期按实际停运时间顺延。如果需要更换货物,将对新货物重新计算保修期;

(3)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要求免费修理或修理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保修金不予退还;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派人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的事实,不能代替或减轻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保障

卖方应确保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本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或自行使用。

第12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于次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

(二)卖方未能按时交货,经催告后天内仍未交货的;

(3)卖方交付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

(五)买方无故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合理的通知义务;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货,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买方无故拒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合理通知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尽了最大努力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货,经催告后天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卖方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买方未能按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果买方无故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6)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8)如果购买和销售的产品需要安装和调试,卖方必须在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免费为买方培训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争端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选择以下方法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号码: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号码:

银行和账号:

工厂设备销售合同选编5卖方: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买家:?

第一条:签约时间:

第二条:标的物、数量、价格、交付(交付)时间。

第三条:卖方负责质量的条件和期限:按公司三包。

第4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无。

第五条:所需零件、附件、工具的随机数量及供应方式:按公司设备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失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于支付货款时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送(取)货方式及地点:公司内取货。

第九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费用:买方自理。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无。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和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合同款全部付清后到公司提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履行完毕后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双方保证合同的履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金额的65,438+00%。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卖方和买方

卖方:住所:卖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