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

1.别人在商标审查员之前注册商标审查时,会先检索商标数据库。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申请注册,将被申请的企业或个人驳回。这种情况一般是商标查询的盲区期造成的,这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疏忽造成的。一些企业或个人对商标注册流程缺乏经验和不熟悉,在申请商标注册前没有进行近似商标查询,导致申请的商标和注册成功的商标出现相同的情况,白白损失了注册费。2.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会予以驳回。3.商标近似被驳回。如果两个商标在字体、读音、含义、图形构成和色彩、整体结构、立体形状和色彩组合等方面相似,容易误导或者混淆公众,一般会认定为近似商标,予以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命名和标志设计上,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有与知名品牌比肩的想法,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理由,也是最容易出现误判的,所以要慎重对待。4.商标名称是通用名、描述性文字,仅描述产品特征的文字不能注册为商标。比如“苹果”不能作为苹果的商标,“蜡染”不能作为布料的商标。5.使用不允许注册的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几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其中,地名和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和产地产生误解的名称或者标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果不小心使用了不允许注册的标志作为商标,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