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国和美国商标法的异同
* * *相同点
1.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程序基本相同,都要经过查询(检索)、申请、缴纳费用、形式审查(收到申请)、实质审查(检索和审查)、公告、异议(第三人提出异议)、注册等程序。
2.商标权的实体规定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商标保护有效期为10年;三年不用可撤销;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享有驰名商标的优先权和特殊保护;商标权可以转让、变更和许可;它规定了对商标侵权的民事或刑事制裁。
主要区别
1,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区别:香港的商标法以使用原则为主,注册原则为辅;内地商标法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
2.商标权取得时间的计算方法不同:虽然香港和内地的商标权有效期都是10年,但两地商标权取得时间不同。在香港,商标权的取得时间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计算,而在内地,商标权的取得时间从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有不同的限制:香港商标法和内地商标法都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香港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没有特别限制。但自2007年2月12日起,大陆商标法对自然人申请商标设置了一定的限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实践中所需时间不同:在香港,获得商标权大约需要6-9个月,而在内地,大约需要2年或更长时间。
5.对商品或服务的选择要求不同:在香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根据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选择多种类型的商品或服务,在陈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填写商品或服务的整个类别;根据大陆商标法规定,只能一类一标一注册,一类商品或服务下只能选择65,438+00项,否则要额外收费。
6.防御商标的区别:防御商标是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几个相同的商标,以主商标作为注册商标的依据,其余为防御商标。香港商标法明确规定可以申请防御性商标,更有利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在大陆,防御性商标只是一个理论概念,还没有成为法律概念。
7.代理制度的区别:根据香港《商标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人可以委托任何人、合伙企业或公司在商标注册处的任何法律诉讼中担任商标代理人,只要代理人在香港有住所或营业地址即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内地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8.权限和权利不同:香港商标注册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中国大陆商标注册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香港海关是唯一有权查处商标侵权的机关,而中国大陆查处商标侵权的机关一般是各级工商局的公平交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