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商标的使用范围

商标类别29的使用范围:肉、鱼、禽、野味;肉汁;腌制、冷冻、干燥和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鸡蛋;牛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性食品、日常使用或储存的蔬菜以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这一类尤其包括:乳饮料(主要是牛奶)。

29组商标类别的分类详情:

肉类、活家禽、野味、肉汁。

[2902]非生活用水产品。

[2903]罐头食品(不包括软包装食品,按原料和成品分类)

[2904]腌制和干燥的水果制品。

[2905]腌制和干燥的蔬菜。

[2906]蛋制品。

[2907]牛奶和乳制品。

食用油脂。

[2910]食用果胶。

[2911]加工坚果。

[2912]干细菌。

[2913]食物蛋白和豆腐制品。

[2914]套管。

我国商标有45类,商家在注册商标前查询商标类别是必经程序。一般情况下,当商品在商品分类表中有正式名称时,应使用分类表中的标准名称。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商品名称,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的。商标的经营范围一定要事先询问清楚,否则会给后期包括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多麻烦。

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中心环节之一,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即注册商标的经营范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转让应注意的内容: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者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3.依法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转让或者转移商标,应当填写《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

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让与或者转让。

商标的注册和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商标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的取得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然后才能最终完成。需要提醒的是,商标注册需要一定的手续费,大概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

法律依据:

《商标分类》第29类肉类、鱼类、家禽和野味;肉汁;腌制、冷冻、干燥和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鸡蛋;牛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