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1)地理标志证明产品原产地。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必须在其标示的区域内生产。所以地理标志是以地名命名的。根据国际惯例,可以作为地理标志的地名包括:地方行政区划、特定地点等要素。(2)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的特殊质量。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不仅必须产于其所标示的区域,而且产品的质量或特性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质量或特性与地理环境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产品,不得使用地理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商品非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区域并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但是,善意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商品来源于某一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决定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