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等无形资产是否应该摊销?如果要摊销,应该怎么做分录?

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商标XXXX

贷款:累计促销?XXXX

(注:XXXX代表金额)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寿命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使用寿命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寿命,无形资产的摊销寿命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期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受益期;

(2)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但法律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期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受益期限和有效期限中较短者。

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