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租房,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吗?
1.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
2.租用他人房屋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最好是原件。如果楼主不出示原件,可以用复印件,但复印件需要楼主亲笔书写,楼主签字。
3.此外,还需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属于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可以提供租赁协议、店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更为经营场所的,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为加强企业(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设立(开业)或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将住所变更为经营场所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所变更为经营场所的证明。
2.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设立(开业)时住所变更为营业用房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应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取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三、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营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者签字。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实际未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参考: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