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在国务院参事、政协有关领导的关怀下,由亚洲低碳产业协会中国分会、中国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中关村光电行业协会、北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北京中企新能源联盟低碳技术发展中心于2010年3月发起成立的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低碳联盟”),由新能源领域53家企业共同发起,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力、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金融、化工、房地产等行业,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致力于“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中国”的积极的、学术的、非政府的联盟。旨在打造中国政、产、学、研、资的品牌产业平台。

联盟遵守国家法律,致力于推动低碳产业法律法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对低碳产业发展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政府和权威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对行业进行调研,向政府提供研究报告,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决策参考。向政府反映联盟成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有效促进产业发展。

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科委[2008]770号)和《科技部关于印发<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郭克发政[2009]648号) 等文件及联盟协议各方* * *同意北京低碳研究院(联盟理事单位)作为联盟对外责任主体,代表联盟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签署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 联盟签署的其他文件可以由相关联盟成员就特定事项签署,* * *凭委托书,委托联盟单位主席签署。联盟理事会目前拥有会员企业244家,其中副理事长企业22家,常务理事企业37家,直属行业分会11家,涉及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力、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金融、化工、房地产等行业。

联盟的任务和责任:

1.协助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政府高层公关;国家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审批,例如家电下乡、企业信用评级、商务部推荐的名牌出口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审批、中国驰名商标审批(工商总局)、科技部和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政企联合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批、环保部民用核设备安全许可认证、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中国低碳品牌申请审批、中国节能环保品牌申请审批、中国低碳企业、低碳环保产品、低碳节能建筑审批、太阳能光伏应用财政补贴资金、 节能项目评审、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优化资金审批。 环保部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认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上市运作,法律援助,适时安排国家和部委领导参观企业。

2.组织理事会企业开展“碳交易”——CDM或PCDM项目,维护成员企业利益,协助联盟理事会企业进行危机公关。

3.定期邀请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家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和国外采购商举行贸易进出口洽谈交流。

4.每年向联合国采购部、欧盟25个成员国的大使馆、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家驻商务参赞、外国采购商以及欧洲商业联盟、印度商会、非洲华商会、英国商会、 日本商会、美国商会、韩国中国商会、俄罗斯中国商会、马来西亚中国工商会。 加拿大中国商会、新加坡中国商会、菲律宾中国商会、坦桑尼亚工商会、埃及亚历山大商会、开罗工商会、埃及出口促进中心、埃及商会联盟、埃及贸易发展中心、苏丹商会、利比亚班加西工农商会、利比亚的黎波里农工商会等。并且他们的成员企业推荐他们。

5.进出口:我会每月从205个驻外商务参赞处(亚洲39个,西亚非洲66个,美洲大洋洲48个,欧洲46个,国际组织4个,港澳2个),联合国采购司,UNDP收集进口采购信息,项目招标信息,项目投资信息。

6.城市投资考察:每月举办1 ~ 2次城市投资考察活动,促进企业家与城市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享受城市发展商机。优先推荐联邦委员会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随团企业代表陪同国家领导人出国考察。

7.外交官联谊会:每年4月邀请各国驻华大使(每次约65,438+000人)和中国前驻外大使(每个国家65,438+0人)在人民大会堂与相关会员企业家欢聚一堂,共谋合作。

8.投资全球巡展:每年举办2-3次《财富》全球巡展活动,带领会员企业家走出去,开展一系列经贸合作活动,然后邀请到访国家的政要出席。

9.企业融资:整合各类投资人,为会员提供更多直接融资机会,常年对接会员资本与项目,推动上市咨询。

10,高端沙龙:1 ~每月举办2场国内外政要、名人的小型高端聚会,为相关会员企业家提供小型合作对接机会。

11.慈善环保公益:开展慈善环保公益事业,整合社会各界慈善家开展慈善环保公益事业。

12.咨询平台:协助企业对土地、矿产等项目进行评估、投标。

13,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政府代表团进行行业调研,优先考虑联合会理事会企业作为政府代表团调研考察企业;编写研究报告并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部分内容免费提供给会员单位。

13.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制定产业政策研究,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

14,组织大型公益活动,举办展会、投资洽谈会、产品推介会、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会议,搭建政府、专家、企业、媒体沟通的高端平台。

15.组织与同类组织的国际交流,安排会员对外经济贸易考察,为项目提供投融资机会,优先考虑副主席级以上单位。

16.推动和建设绿色、创新、集约的低碳产业园区,实现土地资源、生产、清洁燃料供应和三废处理的集约化,促进联盟成员的互利共赢,促进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和谐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17,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中国低碳产业发展基金。

18,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联系和组织对外技术交流。

19.加强对联盟成员的对外宣传,建立联盟成员与消费者的良好关系。

20.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法律援助、咨询、培训等服务;围绕行业发展开展咨询,举办研讨会、论证会、推介会、展览会;创办《低碳产业》杂志;成立俱乐部和沙龙;组织团体参加国内外贸易展览和博览会。

21.开展联盟宗旨允许的其他活动。

说明:联盟由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城市投资联盟、企业融资联盟、矿产投资联盟、光伏产业联盟、太阳能光热产业联盟、新能源产业联盟、电动汽车产业联盟、节能环保产业联盟、低碳节能建筑产业联盟、风能产业联盟、风电设备产业联盟、地热能产业联盟、生物质能产业联盟、进出口联盟、绿色生态农业联盟、锂电池产业联盟等组成。

咨询:010-6281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