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晓简历。

1978以来,张月晓律师先后在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工作,参与起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经济特区条例。

1982至1984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

1984至1997,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外资处副处长、处长、副处长、处长。参与起草中国民法通则、对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他还率领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投资保护协定”;作为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和中国复关谈判的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参加了日内瓦乌拉圭回合的最后谈判。

1987-1999,当选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院长,参与制定《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和《商事合同通则》。张月晓律师是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8至2004年,张月晓律师担任亚洲开发银行总法律顾问助理、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河地区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席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部主任,负责亚洲开发银行的法律和政策改革项目、贷款、筹资、区域合作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

2005年2月任西非开发银行董事。张月晓律师是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裁中心的仲裁员。他已经受理了100多起经济纠纷,还作为法律专家出现在伦敦贸易高等法院和国际商会的仲裁案件中,为当事人挽回了不少损失。

2005年5月加入和君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高级顾问。

2005年至今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月晓律师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张月晓律师出版的著作有:《中国外经贸法律与实务研究与分析》、《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英文)。

2007年6月5438+2月65438+2月,汕头大学在学术交流中心3号会议室举行“庆祝张月晓教授当选WTO大法官”活动,祝贺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月晓当选WTO大法官。法学院张月晓教授出席了庆典,并与大家分享了他的成功经验。

2007年10月27日,张月晓当选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晓任期四年,自2008年6月1日起算。

2008年5月20日,张月晓正式宣誓就任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她的四年任期将从2008年6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