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条件是什么?

绿色食品的条件如下:

(1)产地或原料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通用食品标签标准和绿色食品专用包装和标签规定。

绿色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而不是简单地测量最终产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和健康指标,从而在农业和食品生产领域建立了全新的质量理念。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产品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的绿色食品产品类别范围内。

2.现行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中的产品,如产品本身或产品成分为新的食品原料、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项目目录中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预包装产品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包括授权商标)。

4.产品或原料的生产环境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质量标准。

5、产品质量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6、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应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指南。

7.包装、储存和运输应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存和运输指南。

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符合哪些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