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

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是什么意思?如何保护驰名商标?下面就来看看下面小编带来的《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或许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主要有四种情形:、胡:《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兼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规定》,《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2004年。:

1.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或者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撤销商标注册的;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行为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知名商标,收缴并销毁其商标标识,并将该商标标识连同难以分离的商品一并收缴销毁;

3.知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该知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办理;

4.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驰名注册商标的工具,并处罚款;

从上述四种情况来看,行政保护只能使驰名商标专用权不再受到侵害,而不能对已经受到侵害的进行恢复和补偿。虽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但由于调解需要双方自愿,不存在强制执行,因此对驰名商标只有行政保护是不够的。参见张玉敏、黄辉:《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中的若干问题及其完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8期。

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内容

根据《商标法》第33条、第41条、第43条、第53条以及新的《认定和保护规定》第4条、第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方式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和胡: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兼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1.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适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驰名商标专用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禁止他人继续复制、模仿、翻译该驰名商标所有人注册的该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误导消费者,从而可能侵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参见孙立阳:《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新发展》,《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2期。而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损失,要求侵权人消除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驰名商标的声誉,并向驰名商标所有人赔礼道歉。从以上分析来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驰名商标进行全面保护。

2.《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第五十三条,以及新规定第四条关于认定和保护的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驰名注册商标。参见邓永杰:《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新商标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载《上海政法大学学报》管理学第1,2002号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驰名商标所有人作出的决定和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驰名商标专用权人作出的裁定,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商标局,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知名商标所有人与相应侵权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定违法,知名商标所有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可以通过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来保护驰名商标。这种一起审理的诉讼,不妨称之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3.适用新《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其驰名商标。参见冯小青:《知识产权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目前,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与驰名商标直接相关的规定,但将假冒注册商标视为驰名商标是可取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假冒驰名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商品是三个罪的情节(特殊),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刑法》第214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商品罪(《刑法》第215条)。因此,侵犯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将受到严惩,通过追究驰名注册商标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根据新《认定和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参与驰名商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追究刑事责任,是通过刑事诉讼保护驰名商标的另一方面。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过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就有关商标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保全财产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在中国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见本网),或者按照其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四)向公安机关报案。

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已涉嫌犯罪的,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起诉的案件,也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以上是边肖提供的《驰名商标行政保护》。希望大家能喜欢!

读“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的人还读:

1.商标保护期限

2.商标保护期是多少年?

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

4.商标许可的期限

5.商标专用权期限

6.商标的保护期

7.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

8.广州注册商标有效期

9.商标审查的时限

商标保护有哪些方案?

$1$1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