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费用

收取律师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普通方式,即需要在办理委托时一次性支付。还有一个风险代理机构,案件处理完后收取手续费。普通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省级司法部门提供,供当事人和律师参考。一般风险代理的费用在10%-30%之间,但在刑事案件、工伤等一些情况下,不允许风险代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之间、地区之间、各类案件之间的收费往往存在很大差异。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花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风险代理的,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用,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和工伤赔偿金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花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律师担任工伤赔偿案件的风险代理人。这一规定认为工伤职工属于弱势群体。如果采用这样的收费方式,后期胜诉后高昂的诉讼费会加重工伤职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