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线条法

无形资产摊销是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原价进行摊销的方法。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直接计入“累计摊销”科目。

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数量和种类比工业经济时代要多得多,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直线法摊销是不合理的。

在实践中,企业可以参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对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产量法和加速摊销法。

第一,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寿命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平均分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取得的无形资产总额/使用寿命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容易计算和掌握。缺点是在满足会计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要求方面不够理想。这种摊销方法适用于稳定性较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例1: 2010 1,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0000元购买了一处土地使用权(不考虑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20年。

土地使用权月摊销额= 65,438+0,200,000 ÷ 20 ÷ 65,438+02 = 50,000元。

二、收益率法

产出法是指根据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出来计算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建立在单位产出所消耗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的前提下。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量摊销额=

不确定资产各期摊销额=单位产量摊销额×本期实际产量。

如果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提供的工作量可以通过产品的生产产量或工作时间来确定,则适用这种摊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