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撤回三?如何规避商标撤销的风险?

商标撤销全称是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很明显,商标撤销的立法目的是让企业积极投入使用商标,而投入使用商标是避免商标撤销的最佳方式。

详情如下:

1.申请注册时,原则是按需申请。在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或者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如果在没有使用可能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商标,可能会面临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后来又被撤销的情况。

2.使用商标时,保留使用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在商品包装、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3 .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不能投入使用的,收集整理相关辩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