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很多商品的包装上都印有著名商标的字样。有什么用?
1.被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驰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商业信函、广告、展览等经营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类似商品上,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的;
(二)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解的。
4.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名称和字号,可能损害著名商标权益的。但是,除非先注册企业名称和字号。
6.不用担心商标维权——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凡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其职能将认定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企业名称,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中将该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市场检查中,以著名商标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7.做大品牌,创造市场——“驰名商标”有利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申请了“著名商标”,以促进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为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