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解决方案

行政解决方案和诉讼解决方案。

1.行政解决: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后,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通过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邀请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有商标上的侵权商标;4.邀请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或者其他犯罪工具;5.下令并监督物品的销毁;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的50%以下或侵权所得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有关方面;2、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存;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账册等业务资料。

2.诉讼解决方案:管辖权。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的复杂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指定中级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人民法院采用民事制裁方式处理一般商标侵权案件。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权、赔偿损失权、返还不当利益权、恢复名誉权,人民法院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可以销毁构成侵权的物品,拆除侵权使用的设备,邀请直接用于侵权的工具、模板;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此外,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在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等方面发生的费用;4.除上述主要措施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措施。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标的物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