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向批发商进货,无意中侵犯了厂家的商标权,怎么办?
你好,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规定,企业和个体户销售的假冒商品,无论其是否知道,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但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提供者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强调了一个知情权,只要证明我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商品,即使销售的商品是假货,我们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平时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购货发票、购货单、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并能够说出商品销售者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提供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