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这两个措施中的第一个非常简单,忽略它相当于放弃进一步的应用。下面重点介绍商标驳回复审的操作步骤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最后附上注意事项:
(a)收到拒绝通知。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出的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布日期+15天差旅时间+15天审核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拒绝的类型(是完全拒绝还是部分拒绝)。如果是完全拒绝,看拒绝的原因,看是否有复试成功的机会(如果申请人没有复试经验,可以请机构帮忙分析一下),从而决定是否复试。如果是部分拒绝,观察被拒绝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并根据其他因素考虑是否进行审查。如果审核了,就要尽早办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2)准备工作
1.拒绝审查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
(2)驳回复审理由。
(3)拒绝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授权委托书(如无委托代理机构,无需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证据材料
一、国内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证书复印件
b、该商标是否是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c、商标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文件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原件)
d、有助于审查案件的其他材料。
在上述材料中,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全部材料的情况下,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要的驳回理由,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其他补充证据材料可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3)提交申请
退稿和复审材料准备好后,要进行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支付辞退复审员费用1500元。
(4)拒绝后续审查。
1,2个月左右发出录取通知书。
2,大概一年半的裁决。
3.审核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认证
4.复审失败-放弃还是诉讼(北京一中院)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
1.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寄的,复审期限15日的计算以当地邮局收寄信件的邮戳日期为当事人收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标注的日期顺延20日作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评审申请20日作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当事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复审文件时,应当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日期。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 * *复审期限从国际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不能提供国际局公布日期的,从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起计算。
三、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30日申请延期。但是,延期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延期时间从16日起计算。
四、由于延期申请的期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时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期限审查,而是与正式审查文件一起进行期限审查。超过法定期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
上述回答的法律依据:
A.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41条、第49条的规定,受理商标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评审。
C.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答辩后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写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证据材料。
D.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决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