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到期了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注册续期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