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新公司发生如下有关无形资产的经济业务: (1)公司购入一项商标权,价款和其他支出***计150 000元,已用

(1)公司购入一项商标权,价款和其他支出***计15000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2)本年应摊销商标权15 000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5000

贷:累计摊销 15000

(3)公司购入的上述商标权具有减值迹象,经计算可收回金额为105 000元,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0(150000-15000-105000)

贷: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4)公司将上述商标权转让给长胜公司,转让收入80 000元已存入银行,按5%计算应交营业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转让过程结束,确认转让损益。

借:银行存款 80000

累计摊销 15000

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营业外支出29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00(8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