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的分类
食品商标分为以下几类:
1.加工食品,即第29类:加工肉、鱼、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及油脂;
2.方便食品和快速消费品,即第三十类:咖啡、茶叶、可可、糖、大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替代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冷冻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酱(调料)、调味香料和酱料。
3.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即第31类: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以及不属于其他类别的谷物、活的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植物和花卉、动物饲料和麦芽。
食品商标实际上是食品的品牌。是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上的一种标识。其形式包括汉字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以及结合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商标是产品质量的保证,生产企业应对使用商标的食品质量负责。因此,生产企业在其商标申请注册后,在法定期限内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其他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使用或假冒,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