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由具有检测和监督商品或服务能力的组织所控制,并由it以外的人用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由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专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一些国家,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也可以注册为代表,有时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构代表它们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使用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相同的特征。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其他专用商标。中国、美国、大多数西方大陆法系国家、一些东欧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有给予集体商标注册保护的规定。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有什么区别?

(1)两者都是由多个生产商或服务提供商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

(3)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是,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有能力检测和监督商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

(4)集体商标可以由集体所有成员使用,组织外成员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应显示其开放性,凡符合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质量的商品或服务均可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五)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其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其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得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和检测监督能力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