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异议还能用吗?需要多长时间得到结果?

在我们身边,尤其是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做生意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商标注册,那么商标被异议了还能用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被注册或者被异议的,不能使用。详情请看下面这篇文章。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告期内对商标提出异议的,可以不驳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局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因此,是否会被驳回,由商标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不予注册,异议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在公告后3个月内提出异议;即使商标注册了,他也可以在三年内提出争议,看对方对商标重视到什么程度,因为无论异议还是争议,都是要成本的。商标异议是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异议人就是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就是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商标。2.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者初步核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3.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2.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被管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3.一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造成公众混淆。4.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5.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专用权的。6.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被他人使用过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